| 龙泉市审计局关注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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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-10-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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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龙泉市审计局对市财政预算外核算的专项资金基金进行了审计调查,发现市财政预算外专项资金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:
一、部分政府性基金、专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。2007年度,有2520.8万元政府性基金、544万元专项收入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,而在预算外列收列支。
二、长期挂账未使用的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归并。2007年年底预算外专项资金(基金)长期挂账未使用的以丰补欠资金166.72万元。这是1999年以前每年按省财政厅农业税灾情减免指标,从国库中提取的农业税减免款,用于支付农业税灾情减免后结余。由于2004年开始农业税停征,该项资金一直挂账。
三、部分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。2007年将育林基金用于人员经费827.47万元,占该年度育林基金收入的61.98%;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补助城市监察大队的经费123.5万元。
审计建议,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,对按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、专项资金应足额纳入预算管理;二是对专项资金长期挂账情况进行清理,分清所结存专项资金性质,统筹安排使用,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。三是面对我省2008年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的现实,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对策,在进一步理顺体制、实行政企分开的基础上,确保林业系统事业编制人员经费。
(丽水·龙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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